GPIF工作文件:GPIF的新的基于绩效的费用结构

GPIF工作文件:GPIF的新的基于绩效的费用结构

2018年6月11日
Takashi Jimba1
在GPIF中,大约20%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公司主动管理,但只有少数资产管理人员
基金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三年期间达到目标超额收益率。
除了GPIF的选择能力问题之外,还有可能导致目标过量
回报率可能无法由资产管理人适当设定,他们关注资产的增加
在超出其能力的管理之下。

为此,我们修改了现行固定费用结构和部分绩效费制度,
并推出了以下新的基于绩效的费用结构。
①为了加强利益一致,基本费率降低到被动型基金的比例
最高费率报废。
②推出部分累计支付年度绩效费用的结转费用
与中长期投资结果挂钩。
③签订多年合同,实现中长期超额收益目标。

GPIF高度依赖被动资金作为通用所有者。被动基金是基于高效的
市场和活跃的基金是市场不可或缺的高效率。我们希望引入这个新的
以绩效为基础的收费结构将导致积极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发展

http://www.gpif.go.jp/public/pdf/20180611_new_performance_based_fee_structure_en.pdf